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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9号首层部分区域公开招租公告
2025-02-06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9号首层部分区域公开招租公告

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拟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9号首层部分区域公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积极参与。本标的招租信息以广州产权交易所同步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7楼

人:黄女士、赖女士;           

联系电话:(0769)22244368-6052

二、标的详细信息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9号;

出租面积(总面积):7554.62平方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9号首层建筑面积10747.46平方米,其中长租铺3192.84平方米(不属于出租面积),本次实际出租建筑面积为7554.62平方米;

租赁期限:15年(无免租期);

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合同期限2025.3.31;

是否涉及优先权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租金底价:167430 /月含税),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每5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三、保证金或诚意金

诚意金金200万元广州产权交易所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2025年2月18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含)10年,注册资本需不低于(含)500万元并完成实缴全部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均以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以报名时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载信息为准实缴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期间变更注册资本,其报名资格不予认可】

3.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1)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运营管理2个或以上且单个不少于(含)7000平方米商业物业项目的经验(如属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合同期内不少于(含)2个月租金支付的银行凭证;如属自有物业,须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房产证)

5.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须在公告期内提供意向承租方自身的银行账户不低于(含)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资信证明;

6.承租方需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连续3年的纳税金额总额不低于20万元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7.意向承租方不允许为联合体。

五、其他信息

本项目详情及重大披露内容请查询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告

http://gz.gemas.com.cn/portal/page?to=proUtrl&proId=bdc6906af9f94952b4a6a41a95c8dd73&packId=

 

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