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9号首层部分区域公开招租公告
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拟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9号首层部分区域公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积极参与。本标的招租信息以广州产权交易所同步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7楼;
联 系 人:黄女士、赖女士;
联系电话:(0769)22244368-6052。
二、标的详细信息
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9号;
出租面积(总面积):7554.62平方;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9号首层建筑面积10747.46平方米,其中长租铺3192.84平方米(不属于出租面积),本次实际出租建筑面积为7554.62平方米;
租赁期限:15年(无免租期);
标的使用情况:占用,原租赁合同期限至2025.3.31;
是否涉及优先权: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租金底价:167430 元/月(含税),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每5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三、保证金或诚意金
诚意金金额200万元,经广州产权交易所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2025年2月18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有效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含)10年,注册资本需不低于(含)500万元(并完成实缴全部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均以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以报名时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载信息为准,实缴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为准)【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期间变更注册资本,其报名资格不予认可】;
3.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1)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运营管理2个或以上且单个不少于(含)7000平方米商业物业项目的经验(如属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合同期内不少于(含)2个月租金支付的银行凭证;如属自有物业,须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房产证);
5.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须在公告期内提供意向承租方自身的银行账户不低于(含)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资信证明;
6.意向承租方需正常经营并依法纳税,连续3年的纳税金额总额不低于(含)20万元(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7.意向承租方不允许为联合体。
五、其他信息
本项目详情及重大披露内容请查询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告
http://gz.gemas.com.cn/portal/page?to=proUtrl&proId=bdc6906af9f94952b4a6a41a95c8dd73&packId=
东莞市市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