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21号、23号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东莞市创益商贸有限公司拟对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21号、23号地皮以及搭建物对外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积极参与。本标的招租信息以广州产权交易所同步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东莞市创益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南城路2号6楼
联系人:王颂森
联系电话:18819470784
二、标的详细信息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21号、23号;
出租面积(总面积):8,376.36㎡(地上搭建建筑物面积4,623.51㎡、空地面积3,752.85㎡);
租赁期限:3年(无免租期);
标的使用情况:使用中,原租赁合同期限至2025-4-30;
是否涉及优先权: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租金底价:60,376元/月(含税);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三、保证金或诚意金
诚意金金额10万元,经广州产权交易所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四、意向方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2025年4月28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emas.com.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失信、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1)意向承租方【企业或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2)意向承租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需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并将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附于承租申请文件中;
4.原承租方豁免资格条件要求。(依据法规,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二)其他条件:
1.承租方经营行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拥有相关行业经营许可,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
2.承租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转租给第三方;
3.承租方需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维修改造并独自承担全部费用,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五、其他信息
本项目详情及重大披露内容请查询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告(网站链接需在浏览器中单独打开)
http://gz.gemas.com.cn/portal/page?to=proUtrl&proId=c7feb35a27954bb0b6187bbcf4fcb8ad&packId=
东莞市创益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